摘要
我军军人保险制度自1998年实施以来,为保障军人合法权益、解除军人后顾之忧、促进军队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现行军人保险制度逐步暴露出了许多缺陷和不足。因此应进一步对军人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即扩大军人基本保险种类,提高赔付标准,完善现行险种内容;逐步引入商业保险,提高军人保险的保障效能;健全和规范军人社会保障的法律体系;改进和完善军人保险的管理体制。
出处
《军事经济研究》
2009年第8期34-36,共3页
Military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