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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立军副主任在省暨济南市宣传贯彻《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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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同志们:《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于1月8日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物业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为了制定好这部法规,省人大城环委、法制委进行了认真的立法调研,提出了审议报告;通过报纸、网络面向社会公开、广泛地征求意见,并召开立法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相关部门企业座谈会,对《条例》草案做了多次修改;
出处 《山东房地产》 2009年第3期6-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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