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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调换的承包地能否再调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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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张三与李四为同一村民组的村民,张三承包一块2亩的地,李四承包了一块1.9亩的地。2006年,张三与李四协商,将各自承包的土地调换,双方签订了书面的土地互换合同。但并没有办理土地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双方也没有到发包方备案。
出处 《河南科技(乡村版)》 2009年第8期38-3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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