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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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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三年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5月6日公布有关通知,对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出处 《财会通讯(中)》 2009年第5期4-4,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张中秀,汪昊.纳税筹划宝典[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 2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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