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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规范人工商品林采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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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林业局发出的《关于完善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的意见》,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人工商品林采伐的经营管理,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人工商品林包括人工培育的用材林、薪炭林和经济林。意见规定,按照合理经营、持续利用的原则,依法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的人工商品林,其年森林采伐限额根据森林经营方案确定的合理年森林采伐量指定。达到一定规模的人工商品林,其经营单位或个人可以单独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一定规模”的标准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确定。
出处 《林产工业》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58-58,共1页 China Forest Products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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