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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字领了补偿金应视为劳动合同协商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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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保: 我厂张某2008年6月与厂方签订了劳动合同,2009年1月来厂工作.试用期间张不能胜任合同约定工作,且不服从厂方的岗位调整。2009年2月.厂方给工作刚满一个月的张多发了一个半月的工资(一个月的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半个月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作者 小保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09年第8期6-6,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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