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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教学的主体发表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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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在关注中学作文教学现状的文章中,“作文教学的主体流失…‘写作的主体错位”等等这样的语句不绝于耳。一时间,许多老师开始对“主体”这个词倍感兴趣。有人认为“叶圣陶先生说,写作是表白‘自我’的。表自己的意,抒自己的情,发自己的慨。这就是作者自身的主体意识”;有人认为写作是单主体的,这个主体就是学生,老师只是起到引导的作用;也有人认为,写作这种活动是双主体的,教师和学生都是主体,无主次之分;更有著名的“三主”论断。对“主体”的种种理解直接映射在教学中,便是作文教学的种种无所适从。本期的两篇文章将从共性和个性两个角度、规律与操作两个层面,来探讨作文教学中“主体”的深层内涵,希望能促进广大教师对此问题的理解。
作者 韦志成
出处 《中华活页文选(教师)》 2009年第8期4-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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