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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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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问:我在北京路租了一个商铺.当时与业主约定租赁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我未与业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又继续使用该商铺近四个月,并交了租金。现在我决定不再租这个铺了,但业主要求我找人转租,否则不退回5万元押金。请问,法律是否有自动续约的规定?如果我找不到人租这个铺,业主是否有权扣我的押金?
出处 《科技创业月刊(创富指南)》 2009年第9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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