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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奥斯丁的法律效力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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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奥斯丁将独立政治社会中至高无上的主权者作为法律效力的来源,认为法律之所以对其指向的对象产生约束力,或者说法律指向的对象之所以遵守法律,是因为"主权"、"命令"和"制裁"中所直接或间接所说明的强制力的缘故。这种被称之为"恶法亦法"的法律效力观,从产生之日起,人们就对其褒贬不一。
作者 冯立坡 刘晶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09年第16期75-76,7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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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3

二级参考文献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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