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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品出事故,责任谁来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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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习惯精打细算的沈先生在某商场促销时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机,并附带获赠一台多功能恒温暖奶器。不料,在一次正常使用过程中,暖奶器突然发生爆炸,沈先生脸部被灼伤,并为此支付了3000元医疗费。出院后,沈先生立即和商场交涉,以暖奶器有产品缺陷为由,要求商场支付医疗费、护理费和误工费共计7000元,并要求给予精神损害赔偿金3000元。商场以该暖奶器是赠品为由.坚决拒绝赔偿。双方僵持不下,沈先生一纸诉状将商场告上了法庭.
出处 《党课》 2009年第9期92-9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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