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是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品安全法》第25条对其作了原则规定。笔者从法解释学、规制经济的视角出发,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性质、适用范围、制定的激励及备案制度等方面进行法条的解读与评论,旨在理清《食品安全法》与《标准化法》存在的隐匿冲突。为了防止这种隐匿的冲突转化为公开的矛盾和制度碰撞,笔者建议国务院在制定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时对此予以补救。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8期71-74,共4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基金
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标准化与知识产权管理"的"标准化-知识产权与竞争政策基础理论与前沿问题及应用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