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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适用范围与核算对象浅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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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政府会计适用范围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公共部门委员会(PSC)制定的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规定政府会计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央政府、地区性(如州、省、管区)政府、地方(如市、镇)政府及其组成机构(如分支机构、代理处、董事会和委员会),但不适用于政府企业(包括交易企业和金融企业)。美国联邦政府会计准则规定其适用范围为所有联邦实体及合并实体。
作者 赵西卜 曹越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09年第9期25-26,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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