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7月1日起,上海市对进入该市建筑工地的钢管、扣件周转材料实行行业备案管理,从而规范建筑施工使用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和质量。根据上海市建筑五金门窗行业协会下发的《上海市建设工程用钢管、扣件周转材料行业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凡在该市建设工程中使用的钢管、扣件周转材料,应当取得《上海市建设工程用钢管、扣件周转材料备案证》。未按规定取得《备案证》的建设工程用的钢管、扣件周转材料,不能在建设工程中使用。同时要求,加强对建设工程用钢管、扣件周转材料质量的监督管理,租赁企业采购的钢管、扣件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对使用归还后需再次使用的钢管、扣件,应逐件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并按批次进行抽样检测力学性能,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向建设工程出租,发现质量问题且无法修复的应及时报废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