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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鲜奶、奶粉和乳清实行进口报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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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务部7月10日发布“关于调整《实行进15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2009年第50号)的公告,决定将鲜奶、奶粉和乳清纳入《目录》,并自2009年8月1日起对上述品种实行进口报告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处 《轻工标准与质量》 2009年第4期21-21,共1页 Standard & Quality of Light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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