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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不同于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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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持人: 某职工在履行工作职责时被别人打伤,在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其被鉴定为伤残九级,即赔偿指数为20%。后该职工又提出工伤保险赔付,在工伤保险赔付中,其被鉴定为七级伤残。请问,为什么两个等级不一样呢,为什么一个人、一件事要做两个不同的鉴定呢?是不是既浪费资源,又徒增麻烦呢?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09年第8期61-61,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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