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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存在要以工程承包关系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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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2007年5月,龙丽的丈夫古大军被某市建筑公司招聘为建筑工人,被安排到该市A公司开发的一楼盘建筑工地务工。工程完工后,A公司于2008年5月初将该楼第5层租赁给本公司员工张琴,双方未签订租赁协议。张琴又雇佣古大军在第5层楼房内修建厨房。2008年5月12日发生汶川特大地震,古大军在工作期间被震脱的一根横梁压死。
作者 李贞 罗关洪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09年第8期64-64,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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