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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七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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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亮点1 食品生产和销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条例:“食品生产企业应如实记录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情况,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食品批发企业也应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数量、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或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也不得少于2年。”
作者 尘韵
出处 《中国食品》 2009年第16期10-11,共2页 China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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