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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金融危机,北京法院在行动——北京市法院审判工作应对金融危机,提供司法保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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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金融危机下,诉讼纠纷新特点 金融债权案件形成诉讼高峰 案件:2009年2月,中国工商银行发布规定,改变以前银行按照信用卡全部透支金额为基数计算罚息的做法,现行按照实际透支金额(不包含已经偿还本金)为基数计收罚息。
作者 夏林林
出处 《法庭内外》 2009年第8期4-9,共6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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