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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法院要求立案工作必须做到“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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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是审查要细。立案审查要严格细致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材料是否齐全、本院是否具有管辖权。材料不齐全的要告知当事人及时补齐,依法没有管辖权的案件,要告知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出处 《法庭内外》 2009年第8期56-56,共1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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