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官:
今年1月,我的一位同学李某因交通事故被撞伤,入院诊断为脑外伤,右侧额颞部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头皮血肿。住院期间行颅内血肿清除+去骨瓣减压术。出院时医院在出院记录中医嘱3月后行颅骨修补。2009年3月下旬,原治疗医院出具病情鉴定表,注明择期颅骨修补,约需人民币16000元。现我的同学委托我帮助起诉索赔,不知现在起诉时,能否将尚未实际发生的后续医疗费即颅骨修补费一并起诉。
出处
《法庭内外》
2009年第8期60-60,共1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