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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售后租回形成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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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售后租回是指承租人(卖主)将自有资产出售后,又将该资产租回的租赁业务。《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CAS21)规定,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在租赁开始日将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本文主要就售后租回交易形成融资租赁时承租人的相关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出处 《商业会计(上半月)》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6期52-53,共2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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