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5月11日至15日,国际海事组织(IMO)拆船公约外交大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会展中心召开。63个IMO成员国、2个联系会员(中国香港和澳门)、2个联合国机构(联合国环境署和国际劳工组织)以及8个非政府组织参加了会议。我国交通部国际司、交通部海事局、外交部条法司、驻英使馆海事处、中国船级社、中国拆船协会联合组团(共14人)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是IMO首次在亚洲召开外交大会,会议在合作和友好的气氛中,顺利通过了公约。为表达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感谢,大会以决议形式决定将公约命名为《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和无害环境拆船公约》。
出处
《船舶标准化与质量》
2009年第4期41-42,共2页
Shipbuilding Standardization & Qu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