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第二轮《新疆通志》人物部分编纂的若干规定(试行)
摘要
为保证第二轮《新疆通志》人物部分的编纂质量,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轮〈新疆通志〉编纂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具体编纂问题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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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投稿的若干规定[J].历史研究,2001(2):19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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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投稿的若干规定(节录)[J].历史研究,2000(2):18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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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席星加.关于市管县的市志编纂问题的探讨[J].中国地方志,1988(2):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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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省专业志动态[J].陕西史志,2006(1):6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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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陈洪杏.在信念笃守与理性探索的张力下——近代以来以篇为单位疏解《论语》的难题之一[J].哲学动态,2009(12):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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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戴鞍钢.关于新修清史的编纂问题[J].学术月刊,2004,36(3):1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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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魏桥.修志思想解放五题[J].中国地方志,2009(3):5-7.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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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第二轮《新疆通志》审稿办法[J].新疆地方志,2009(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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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新疆通志》(简志)编修动员大会召开[J].中国地方志,2009(6):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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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宗禾.《宁德市老区建设促进会志》编成[J].红土地,2008(3):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