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各级政府把为民办实事和改善民生投入纳入财政预算,优先予以保证,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3.16亿元;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激发全社会投入民生事业的热情,18件实事项目群众自筹资金达6.61亿元。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桂林市纪委、市监察局积极强化措施,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为民办18件实事的各项任务全部完成。
出处
《中国监察》
2009年第14期21-21,共1页
Supervis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