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朝文官休致的实质是向朝廷和君主交还职事和俸禄。休致的原因主要有年老、疾病和处分三种;休致的方式有乞休和勒休之分;休致年龄前后多有变化,且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文官休致后的品衔、俸禄和封赠,主要根据其原有品级和休致方式予以决定。凡被勒休和中低品级官员休致后一般不再复用,而三品以上大臣则无有一定。
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107-110,共4页
Journal of Soochow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