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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有效、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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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的一项法定任务。国家有关药政管理部门为使这项工作早日走上法制化轨道,已起草了《药品不良反应监察管理办法》。作为我国“药品管理法”下面的一个具体法规,报请有关领导机关审批发布。 1 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性 药品既能够用来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以保障人民健康,改善和提高生命质量;又可能产生不良反应,使用药者的健康受到某些影响。不少人往往只注意药品好的一面,而忽视用药不当可能带来的问题。如果我们重视合理用药,一方面充分发挥药品防治疾病的效果,另一方面密切观察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并采取适当措施,就能够提高医疗质量,使病人早日恢复健康,减少经济损失,这对国家、对家庭。
机构地区 上海市卫生局
出处 《上海医药》 CAS 1998年第6期15-17,共3页 Shanghai Medical & Pharmaceutical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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