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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消费税8月1日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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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正式制定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对我国白酒消费税制作出调整。该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目前,中国对白酒行业征收的消费税包括20%的“从价税”和o.5元/斤的“从量税”,这次调整的是“从价税”,税率不变,对计税价格进行了调整。
出处 《中国商贸》 北大核心 2009年第9期7-7,共1页 China Business &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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