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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学生的闲暇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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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贯彻教育部加强学校管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江苏省教育厅于2009年6月12日召开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推进会,要求全省各中小学认真落实“五严”规定和四条工作原则。其中“五严”的第二条指出: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控制在每天2课时,严禁利用晚自修时间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
作者 李维兵
出处 《中国农村教育》 2009年第7期32-3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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