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市场向社会供给公共产品是缺乏效率的,解决的主要途径便是依靠政府公共部门来提供。然而多年来我国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上,政府却严重缺位。究其原因,主要是政府制定预算时缺乏均衡意识,导致财政投入比例过低,使来自官方的供给量不足;官员的自利动机、素质与责任心制约,导致决策有误,使供给结构失衡;政策的执行力不强,政府的各项惠农政策的实施效果不佳;政府体制内部责任划分不合理,各层级政府财权事权严重不对称,导致基层政府放弃供给责任。为此,必须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以促进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尽到应有的责任。
出处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148-153,共6页
Jilin University Journal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9B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