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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十种轻微交通违法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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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15日,广州警方公布了10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将免予罚款处罚,只给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教育,并在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据了解,此项措施已从7月6日开始正式实行;待交通违法处理系统改造升级和相关法律文书完善后开始实行书面警告教育后放行。
作者 何宣
出处 《广东交通》 2009年第4期39-39,共1页 Transportation of Guang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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