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它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致病性及疾病传染性,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严重的危害性。医疗废物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被列为1号危险物。医疗废物的产生量一般是按住院部产生量和门诊产生量之和计算的.根据近几十年来国内外对医疗废物产生的经验估算,住院部每天为0.5~1.Okg/床;门诊部每天产生量约为1kg/20—30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是医院当前和今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保证。
出处
《实用医药杂志》
2009年第8期57-58,共2页
Practical Journal of Medicine & Pharm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