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 近两年,农村基层群体性事件不时发生,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问题。究其原因,一般的看法认为是因为没有全面贯彻村民自治,是“民主不足”造成的,而解决的办法则是放手实践村级直选。然而,无论从理论到实践,这种看法只是纯粹善意的愿望,而未触及体制机制要害。我们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乡、村两级之间尚未形成体制机制完善的民主集中制。具体考虑涉及五个方面:一是2006年国家废除农业税,从经济上消除了!‘民养乡镇”派生的乡镇平部与村民利益冲突,与此同时,“国养乡镇”则可能导致乡镇在农村治理上的“不作为”,导致“乡、村断裂”。
出处
《组织人事学研究》
2009年第8期20-23,共4页
Organization and Personnel Management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