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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或分立,土地使用权如何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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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因公司合并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如何办理登记? 答:因公司合并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但当事人具体应当提交哪些材料.土地登记机构应当如何办理等.由于合并的情形比较复杂,《土地登记办法》没有作出详细的规定。笔者建议土地登记机构在办理此类登记时注意以下问题:
作者 蔡卫华
出处 《重庆国土房产》 2009年第4期33-3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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