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媒体信息处理加工特点所限,谁都无法保证永久的"零"差错。据新近检查的结果,全国省级党报平均文字差错率超过国家规定要求的4倍。党报尚且如此,更何况"快餐式"的诸多媒体。但这多数是技术性差错,只要对症下药,减少出错是完全有可能的。令人担忧的是,新闻失准失实之后的更正缺失,却已成为彼此心照不宣的"牛皮癣"现象,也是长久以来一直讳莫如深的隐忧。假如说"新闻是历史的草稿"的话,那么,当下媒体除了理所当然地要确保受众知情权的完整以外,更要对若干年以后的历史记录负责。尽管事后的"更正",难以完全改变留给受众的既成印象,但毕竟为未来校正"草稿"立此存照,不至于遗讹未来。判断现代意义上的传媒的标准之一,应该看其是否具有自身校治、纠偏和内省的能力,是否能够清醒而理智地看待内容生产中的纰漏,理直气壮地把新闻纠错作为持之以恒的日常规范,有错即改,"鞠躬"取信。兴许这正是从"媒体本位"向"受众本位"自觉转变的一个不容漠视的标志,不必等到某种行政压力之下才开始正视这一艰难的嬗变。在当前新闻界"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中,可否把新闻纠错的制度建立作为一个立竿见影的突破口?
出处
《新闻实践》
2009年第9期11-13,共3页
Practical Journ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