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全国统一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形成,农民工亦工亦农身份使其面临不同养老保险制度选择,除了极少数具明确城镇定居意向农民工外,其它绝大多数都存在返乡务农的可能。文章认为:对于短暂回乡型农民工,可采取"停保"或"自费续保"方式以保持其账户基金及缴费年限完整;对于明确回乡务农的农民工,基于他们最终的农民身份,适于进入不同费率档次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从长远来看,规范退保制度、促进适应农村劳动力流动特征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是农民工养老权益保障获得的前提。
出处
《现代经济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8期10-13,共4页
Modern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