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长沙铁路卫生监督所辖区内的12个铁路水厂实施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所有水厂均未配全与供水规模和水质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均未按CJ/T 206—2005《城市供水水质标准》的要求对水源水和出厂水的水质进行检验等。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监管对策。
出处
《铁道劳动安全卫生与环保》
2009年第4期183-185,共3页
Railway Occupational Safety Health &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