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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改革:扶经营税到财产税的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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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房价的高低最终将取决于房屋市场的供求关系。在开征物业税时,假设两种情况: 一是不对物业税开征时点前取得的房产征税,而仅对开征时点后取得的房产征税。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由于存量房屋只要不交易就不需要纳税,因此房屋供给不受开征物业税影响;另一方面,潜在购房者由于购买房屋后需要缴纳物业税,且物业税的“负资本化”将降低未来房屋的价值,因此房屋的有效需求将减少。开征物业税的综合影响是,房产交易将减少,房价将下降。然而,由于购房者需要承担物业税,如果将物业税资本化,那么购房者因房价下降获得的收益将不足以弥补其税收支出。
作者 谢群松
出处 《经济展望》 2009年第9期99-100,共2页 Economic Outl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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