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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为何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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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一】住在成都市城区的老张可算是个“老出租”了。5月7日,老张运气不错,送了一位远客,一天就赚了3天的钱。因收车较晚,老张为赶交车时间,车子开得比较快。没有想到的是,从一家歌城门前经过时,一位醉酒之人,突然横穿马路,醉卧路中。老张虽紧急刹车,可还是撞上了那位醉酒的人。事故发生后,老张赶紧报警,经交警认定,
出处 《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 2009年第9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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