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 1.固定资产方面。我国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为: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此项改革方案实施后,在节税效应的影响下,企业将有更充足的动力构建基础设施、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经营水平、增强竞争力。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09年第9期27-28,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