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预算体系确立的初期,控制取向是最为重要的治理原则,其核心在于完善各相关主体决策权力的相互分离与制衡机制。当前,我国预算决策过程中的制衡机制仅体现为财政部门内部的有限分离,这与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因此,需要实现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系统的流程再造,构建更具权威性的核心预算机构——预算管理局。
出处
《经济纵横》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8期33-35,共3页
Economic Review Journal
基金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改革和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研究"(项目号:06CJY035)的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