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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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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这是一起因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申诉人:黄某等9名职工。被诉人:朝阳市某有限公司。 申诉人诉称:申诉人于2004年与被诉人签订了期限五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被诉人以“履行合同发生重大变故”为由,单方解除与申诉人的劳动合同,既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也不缴纳养老保险,在单位放长假期间不发给生活费。
作者 天明
出处 《当代矿工》 2009年第8期36-36,共1页 Modern Mi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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