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印发线务员等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信息产业(工业信息化)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信息产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制定了线务员等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印发施行。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09年第8期36-37,共2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