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调查统计,到1996年底,浙江海洋捕捞地区99.6%的渔村实行了股份合作制,海水养殖按面积计算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也已达到31%;水产品加工业、后方基础设施建设和淡水养殖业(尤其是名特优新水产品养殖和大中型水面开发)的股份制也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渔业股份合作制在发展中也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1)基础管理还比较薄弱,运行还不够规范;(2)社会化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3)股份合作单位量大面广,规模小、层次低、分散化,势单力薄,实力脆弱,不能适应渔业资源开发和市场激烈竞争的需要。因此,完善渔业股份合作制应采取以下措施:1.切实加强渔业股份合作单位内部的基础管理,逐步规范股份合作单位的运行秩序。(1)重视会计帐务和财务管理。
出处
《浙江经济》
1998年第7期43-43,共1页
Zhejiang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