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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三个重要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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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实践中,深圳市结合本市实际,着力解决深层次矛盾、着力制度创新,在三个重要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试行经营者年薪制取消企业的行政级别,按企业的规模和效益实行动态分类定级管理制度,相应地改革企业领导人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党管干部与《公司法》相结合、干部下管一级和管人与管资产相结合的原则,实现了将一、二。
出处 《集团经济研究》 1998年第8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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