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们追问如何构建责任政府时,过去往往从至善的伦理政治角度,对政府和个人都提出过高的期望,而结果往往责任错位、落实不力;倘若换一个视角,从具有主体性公民资格的平等公民应该遵守的底线伦理出发,承认合理自利的利益追求,在一个多元开放的重复博弈的竞争框架里,运用公共理性,采取对话、协商、妥协等手段,达成的重叠共识和深度认同,对于责任的建构和履行,更具有心理基础。这也是以权利来建构责任政府与过去以权力来建构政府责任的重要区别。以权利建构责任政府,权力分散,权责对等;以权力构建政府责任,却往往有权而无责,或有责而无权,责任形同虚设。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9期27-30,共4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上海市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资助项目<博弈规则与合作秩序>成果之一。项目编号:hzf-0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