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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界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实行行为的新思考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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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一种不作为犯罪(纯正不作为犯),行为人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是该罪成立的可罚性前提,拒不说明巨额财产的合法来源是其实行行为,该罪成立的实质性根据是行为人不履行在特定情况下刑法赋予的说明巨额财产合法来源的义务。
作者 王海军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9期172-174,共3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天津师范大学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53WN70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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