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必须敏感地抓住消费者的心理,满足顾客的欲望,总之,必须以顾客为主体来设计照明。消费者的想法有以量的方向向质的方面转变的倾向,商业设施的照明设计也要适应这一情况。例如在小卖店、百货公司、服装店等商业空间,装饰性效果尤其重要,也就是说照明必须适应各种各样商品的功能要求。这些照明不仅要使人能看见商品,而且要创造出商品陈列和高级品的价值感和购买乐趣,增进购买欲望。
出处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09年第27期295-296,共2页
Management & Technology of S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