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末立宪是传统中国尝试现代化转型的第一次政治预演。1908年底,清政府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1911年武昌兵变后,又紧急抛出《重大信条十九条》。接连出台的《宪法大纲》和"十九信条",企图以宪法的形式奠定二元君宪模式,来重新确立传统中国的新纲常。然而,初生的宪法与宪政改革,挡不住时代与政潮的迭起,挽救不了王朝覆灭的命运。这一场中国近代宪政史上的首次试验,其试验的成功与失败,对于后世同样是有价值的。
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45-53,共9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