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997年1月1日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一次为注射死刑确立合法地位,到2009年6月北京宣布年底全面实行注射死刑,时间已经过去了12年。萦绕于这12年间的背景声,是200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在一次会议上要求,全国各地法院推广注射执行死刑。中国加速普及注射死刑、全面废止枪决条件已成熟。12年一个甲子,这本该意味着一次轮回的结束,然而对注射死刑而言,一座城市对它的倾斜仍然可以引发如此热烈的舆论关注度,其中缘故耐人寻味。
出处
《人民公安》
2009年第15期10-15,共6页
People's 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