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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伤病残军人住房补贴大幅提高 民政部、财政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等军地有关部门最近联合颁发《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规定》专门建立了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补助。明确在伤病残军人移交政府安置时,由军队根据本人伤病残情况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以解决个人实际困难。《规定》大幅提高了伤病残军人住房补贴标准,明确伤病残退休军人基本住房补贴不足10万元按10万元计发,安置地在高房价地区的,按照军队规定给予地区住房补贴。
出处 《江淮》 2009年第8期6-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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